各系:
根据“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”的有关细则,我校2012—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开始进行,现将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:
一 资助条件及资助办法
请参阅“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”。
二 资助标准
共分为两级,其中:“经济困难”为一级助学金,每人每年3500元;“经济一般困难”为二级助学金,每人每年2500元。
三 评选注意事项
1、分配到各系的助学金人数及资助金额不得更改与突破;
2、按照各系实际人数比例的方式分配指标,各系系内名额分配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分配;
3、评选工作应当认真细致、公正透明,按时完成。各系评选结果在上报前须向全体学生公布、公示。
四 资助名额与等级
|
一等助学金 |
二等助学金 |
教育系 |
133 |
134 |
经管系 |
116 |
117 |
机械系 |
74 |
75 |
外语系 |
68 |
69 |
艺术系 |
9 |
10 |
总数 |
400 |
405 |
五 材料报送注意事项
1、初次享受助学金学生须填写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见附件1)、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同一名学生的两份表格放在一起上报;
2、10、11级再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只须填写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不再提交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
3、其中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中“推荐档次”一栏,确定享受“一级助学金”的学生选择“家庭经济困难”,确定享受“二级助学金”的学生选择“家庭经济一般困难”。“评议小组组长”即为各系辅导员,“工作组组长”即为各系书记。
4、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
(1)以上纸质材料请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处。
(2)系统录入办法见附件3,系统录入于10月13日晚24点截止,请各系及早录入,勿与河南省其它高校系统录入冲突,延误工作。
5、有疑问请拨打学工处电话咨询。
学工处
2012.10.8